第二十六條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huì )的職權是:
?。ㄒ唬┞?tīng)取和審查同級委員會(huì )的報告;
?。ǘ彶橥壖o律檢查委員會(huì )的報告;
?。ㄈ┯懻摫镜貐^范圍內的重大問(wèn)題并作出決議;
?。ㄋ模┻x舉同級黨的委員會(huì ),選舉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huì )。
第二十七條 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員會(huì ),每屆任期五年。這些委員會(huì )的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五年以上的黨齡。
黨的縣(旗)、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委員會(huì ),每屆任期五年。這些委員會(huì )的委員和候補委員必須有三年以上的黨齡。
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huì )如提前或延期舉行,由它選舉的委員會(huì )的任期相應地改變。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huì )的委員和候補委員的名額,分別由上一級委員會(huì )決定。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huì )委員出缺,由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huì )全體會(huì )議,每年至少召開(kāi)兩次。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huì )在代表大會(huì )閉會(huì )期間,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同級黨代表大會(huì )的決議,領(lǐng)導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級黨的委員會(huì )報告工作。
第二十八條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huì )全體會(huì )議,選舉常務(wù)委員會(huì )和書(shū)記、副書(shū)記,并報上級黨的委員會(huì )批準。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huì )的常務(wù)委員會(huì ),在委員會(huì )全體會(huì )議閉會(huì )期間,行使委員會(huì )職權;在下屆代表大會(huì )開(kāi)會(huì )期間,繼續主持經(jīng)常工作,直到新的常務(wù)委員會(huì )產(chǎn)生為止。
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huì )的常務(wù)委員會(huì )定期向委員會(huì )全體會(huì )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
第二十九條 黨的地區委員會(huì )和相當于地區委員會(huì )的組織,是黨的省、自治區委員會(huì )在幾個(gè)縣、自治縣、市范圍內派出的代表機關(guān)。它根據省、自治區委員會(huì )的授權,領(lǐng)導本地區的工作。
第三十條 企業(yè)、農村、機關(guān)、學(xué)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huì )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黨的基層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經(jīng)上級黨組織批準,分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huì )、總支部委員會(huì )、支部委員會(huì )?;鶎游瘑T會(huì )由黨員大會(huì )或代表大會(huì )選舉產(chǎn)生,總支部委員會(huì )和支部委員會(huì )由黨員大會(huì )選舉產(chǎn)生,提出委員候選人要廣泛征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jiàn)。